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》
点击数:13332017-02-20 14:25:09
资质名称: |
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|
资质等级: |
壹级 |
经营范围: |
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,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。 |
资质描述: |
一级资质标准:1.企业资产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。 2.企业主要人员(1)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。(2)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(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)执业资格;建筑美术设计、结构、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。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造价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、砌筑工、镶贴工、油漆工、石作业工、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。 3.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,工程质量合格。 |
资质名称: |
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|
资质等级: |
贰级 |
经营范围: |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,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。 |
资质描述: |
二级资质标准:1.企业资产净资产200万元以上。 2.企业主要人员(1)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。(2)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(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)执业资格;建筑美术设计、结构、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。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造价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、砌筑工、镶贴工、油漆工、石作业工、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。(4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。 |